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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市直部门(单位)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通知
来源: 武威市创城办      日期: 2018-04-08      作者:       点击数:

关于组织市直部门(单位)在职党员

到社区报到开展创建全国文明

城市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中央、省属在武各单位党组(党委):

为进一步提高社区居民对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动员市民积极投身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行列中来,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充分借鉴市直部门(单位)在职党员到凉州城区社区报道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活动成功做法,现就组织市直部门(单位)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范围

市直部门(单位)在职党员,都要到居住地社区或就近社区报到,利用节假日以及八小时工作以外的时间,积极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二、报到方式

市直部门(单位)在职党员于410日前,持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介绍信或报到证,及时到社区党组织报到(按中共武威市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市直部门(单位)在职党员到凉州城区社区报到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已报到的党员不再重复报到)。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后,社区党组织要及时开具回执单,由在职党员交本单位党组织留存。社区党组织要认真统计汇总在职党员报到情况并建立台账,于413日前将报到情况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和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职责

(一)市直部门(单位)党组织工作职责

1.做好思想发动。教育引导本单位在职党员加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政策和知识的学习,组织在职党员按时到社区党组织报到。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报到的,要向市委组织部专题汇报。

2.及时掌握情况。主动与社区进行对接,定期沟通情况,及时掌握本单位党员报到情况和在社区开展创城工作的现实表现。

3.强化管理考核。建立工作台账,把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表现,作为对党员进行考核评价、民主评议、评先选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市直部门(单位)在职党员工作职责

1.当好文明宣传员。积极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教育十大创建行动,深入实施24人知人晓、人信人守工程。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目的意义和重要性,动员市民积极参与创城工作,引导广大市民争当文明行为的倡导者、宣传者、践行者。

2.当好文明劝导员。主动承担起共创文明城市的社会责任,引导市民自觉控烟禁烟,倡导烟头不落地·武威更美丽,对随地吐痰、争吵谩骂、乱扔杂物、损坏花木、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护栏、闯红灯、不排队候车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和制止。

3.当好文明监督员。对公共场所发生的不文明行为,要当场劝阻,对不听劝止拒不整改或所在社区处理不了的,通过手机随手拍,协助相关部门或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及时向市、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4.当好文明志愿者。深入学习宣传《志愿服务条例》,主动登记注册,踊跃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开展三关爱四进社区人文之城·生态之城--我们在行动以及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上网等系列志愿服务活动,传播正能量,提振精气神。

(三)街道社区党组织工作职责

1.履行监管职责。建立本社区报到在职党员的基本情况档案,加强对到社区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在职党员的监督管理。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无缝对接原则,提前做好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等工作,以居民楼院、小区等为单位,将在职党员纳入社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网格化管理。及时向报到党员安排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做好指挥调度。

2.创新工作方法。对所辖区域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负总责,精心设计工作载体和平台,组织在职党员深入开展社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充分运用手机短信、QQ、微信、社区公告栏等多种渠道,及时向在职党员发布工作安排和目标任务,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

3.及时处理问题。畅通沟通协作渠道,及时了解掌握在职党员发现的问题,做好分类交办、汇总上报等工作,把社区内不文明行为或问题解决在基层。

四、工作要求

市直部门(单位)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与已有的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确保两项工作同步推进,取得实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站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四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促进武威绿色发展崛起和社会全面进步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从政治大局、民生关切、经济发展、社会关注等方面来认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大战略意义,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部署要求,把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作为落实《武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18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重要举措认真安排部署,切实抓紧抓好。

(二)强化督促检查。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督查考核组要定期对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创城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重点督查市直部门(单位)党组织、在职党员和社区党组织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的履职尽责情况。社区党组织要及时向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工作表现,选树好典型、好经验,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三)严格考核问责。市直部门(单位)党组织要将本单位在职党员开展创城工作情况列为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时要征求社区党组织的评价意见。市委考核办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对不按时按要求到社区报到、不担当不落实创城工作任务、落实工作任务时弄虚作假的党员,要在全市范围内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责。

(四)市、县区合力创建。各县区要参照本通知,提出县区直部门(单位)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创城工作的实施方案,抓紧组织实施。县区直部门(单位)在职党员要按时到社区报到,与市直部门(单位)在职党员共同开展创城工作,形成合力创建的工作格局,有力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武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武威市委组织部

中共武威市委宣传部

20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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